4.1一般規定
4.1.1 計算全部建筑面積應按下列規定執行:
1 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其層高大于2.20m時,應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。多層和高層房屋應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。
2 房屋自然層內局部樓層設有的夾層、插層、技術層、結構轉換層、避難層、設備層、架空層及樓(電)梯間等,高度在2.20m以上時,面積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3 穿過房屋的通道,房屋內的門廳、大廳面積均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計算。門廳、大廳內的回廊部分,層高在2.20m以上時,面積應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4 房屋內的樓梯間、電梯(觀光梯)井、提物井、垃圾道、管道井等應按房屋自然層數計算建筑面積。
5 房屋天面上,屬永久性建筑,層高在2.20m以上的樓梯間、水箱間、電梯機房、設備間等,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6 挑樓、全封閉的陽臺面積,應按其外圍水平投影計算。
7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,層高在2.20m以上時,面積應按其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8 房屋間永久性封閉的架空通廊,層高在2.20m以上時,面積應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9 地下室、半地下室及其相應出入口,層高在2.20m以上時,應按其外墻(不包括采光井、防潮層及保護墻)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(地下室按照外墻投影面積計算。)
10 有柱或有圍護結構的門廊、門斗,應按其柱或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11玻璃幕墻,金屬板幕墻及其他材料幕墻作為房屋外墻時,應按外圍水平投影計算建筑面積。既有主墻,又有幕墻時,以主墻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12 屬永久性建筑的有柱或非單排柱的車棚、貨棚、站臺、加油站等,層高在2.20m以上時,應按柱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13 與室內相通,具備房屋一般條件,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縮縫、沉降縫,應按外圍水平投影計算。
14 依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,深基礎架空層,設計加以利用,且有圍護結構的,應按層高在2.20m以上或凈高在2.10m以上部位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15 立體書庫、倉庫、車庫、機械車庫等有結構層的,按其層高>2.20m結構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。內部無結構層的不論其高度和停放層數,均按一層計算。
16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,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實際層數計算。
17 有永久性上蓋,有柱和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,層高大于2.20m時,按柱或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筑面積;場館內有結構層的多層,應按多層面積計算;場館看臺下方加以利用,且高度在2.20m以上的部位,應按其結構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18 原始設計斜面結構屋頂下面加以利用的空間,層高在2.20m以上或屋面底板距樓面凈高在2.10m以上(含2.10m,下同)的部分,應計算建筑面積。
4.1.2 計算一半建筑面積應按下列規定執行:
1 與房屋相連,有上蓋無柱的走廊、檐廊,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上蓋水平投影超過底板外沿的,以底板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;圍護結構超過上蓋的應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。
2 屬永久性建筑的獨立柱、單排柱車棚、貨棚、雨篷、站臺、加油站、收費站等,層高在2.20m以上的,應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3 有頂蓋未封閉的挑廊、陽臺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當圍護向內傾斜時,應按圍護上沿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;當圍護向外傾斜時,應按底板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;當圍護超過上蓋投影時,應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;上蓋投影超過圍護時,應按圍護結構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。
4 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架空通廊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5 有永久性上蓋,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,層高≥2.20m的,應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。
4.1.3 不計算建筑面積應符合以下規定:
1 層高在2.20m以下的技術層、夾層、插層、架空層、車庫層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等。
2 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、配件、裝飾柱、裝飾性幕墻、垛、勒腳、臺階、無柱雨篷,以及有主墻體的玻璃幕墻、金屬幕墻及其它材料幕墻等。
3 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。
4 無頂建筑,房屋的天面、天面上的花園、泳池、眺望間等景觀建筑設施。
5 與室內不相通的平臺、花臺、曬臺,挑臺、挑廊、檐廊,以及房屋間的伸縮縫等。
6 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、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、罐的平臺。
7 騎樓、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,臨街樓房、挑廊下的底層作為公共道路、街巷通行(主要通道,邊上無人行道)的,不論其是否有柱、是否有圍護結構,均不計算建筑面積。
8 利用引橋、高架路、高架橋等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。
9 房屋主墻外的保溫層、防潮層、采光井等其它裝飾性材料的貼面。
10 獨立煙囪以及亭、塔、油(水、氣)罐、池、地下人防的干、支線等。
11 活動房屋、臨時房屋、無頂蓋或部分倒塌的房屋。
12 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和用于檢修、消防的室外鋼梯、爬梯等。
13 最大進深<1.00m未封閉的陽臺、挑廊等。
14 頂層檐口以上用結構層(樓板)全封閉的,應視為隔熱層不計算建筑面積。
15樓梯已計算建筑面積的,其下方空間無論是否利用,均不計算建筑面積。
4.2 計算細則
4.2.1 層高及凈高的計算應按下列規定執行:
1 層高取上下相鄰樓層樓(地)板結構面之間的垂直距離;凈高取樓(地)面至上部樓板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。結構面可包含厚度不大于0.02m的結構找平面層(圖4.2.1-1)。
2 同一樓層外墻以內的建筑空間中,當結構梁、反梁、墊層等形成的局部高度不足夠2.20m的部分,其層高應取所在樓層的層高值;當局部凈高度不足2.10m的部分,其凈高值應取所在樓層的凈高值(圖4.2.1-1)。
4.2.2 特殊房屋的面積計算應按下列規定執行:
1 建筑物內由非規則(傾斜、弧形)等非垂直墻體構成,應按層高在2.20m以上計算建筑面積;當不具備條件直接測量層高時,可按其室內凈高在2.10m以上部位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2 當建筑墻體向內傾斜時,應按其室內凈高在2.10m以上的水平投影部位計算;當建筑墻體向外傾斜時,按底板墻體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。
3 坡屋頂、拱形建筑,應按層高在2.20m以上部分面積計算;當不具備條件直接測量層高時,可按其室內凈高在2.10m以上部分水平投影面積計算(圖4.2.2-1)。
4 多排柱的車棚、貨棚、站臺、加油站、收費站等,若柱為內傾斜柱,應以柱距離地面2.10m處的連線水平投影面積計算;柱為外傾斜柱,則應以柱最底端外側連線水平投影面積計算(4.2.2-2)。
4.2.3 陽臺、平臺(露臺)、復合陽臺的區分應符合以下規定:
1 陽臺與平臺的區分:包括底板是借助于下層屋面或者獨立懸挑、臺下方是房間或者陽臺,臺上方有蓋者應為陽臺,無蓋者應為平臺(圖4.2.3-1)。
2 凸、凹陽臺的區分:具有兩個(含兩個)以上連續對外開敞面的陽臺應為凸陽臺;只有一個對外開敞面的陽臺應為凹陽臺。詳見圖4.2.3-2
3 凸、凹陽臺的計算按下列規定執行:
1) 有頂蓋的不封閉凸陽臺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。
2) 有頂蓋的不封閉凹陽臺,進深≥2.10m時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;進深<2.10m時,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。
4 復合型陽臺由凸、凹兩部分構成的陽臺為復合型陽臺(圖4.2.3-3)。
5 復合陽臺的計算按下列規定執行:
1)有柱的不封閉復合陽臺,當凹入進深≥2.10m時,凹入部分應按結構外圍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;凸出部分應按其柱或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一半計算;當凹入進深<2.10m時,復合陽臺應按其柱或